各团支部:
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(简称“推优”)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。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,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、抓好“推优”工作,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。结合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:
一、“推优”对象
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在籍共青团员
二、“推优”名额
“推优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%。
三、“推优”条件
1.已满18周岁,有1年以上团龄,自愿申请入党,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;
2.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行、发挥作用、执行纪律等各方面有良好表现;
3.学习成绩优良,原则上无挂科,社会工作、组织工作等方面有良好表现;
4.原则上成绩专业排名前50%(以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作为参考);体测合格(2022、2023级体测良好及以上);公寓表现合格;
5.提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;
6.无违规违纪行为。
四、“推优”工作程序
1.团支部召开“推优”大会,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。
2.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“推优”条件的候选人情况以及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。
3.候选人从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行、作用发挥、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,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。
4.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,进入考察环节。
5.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,考察不唯票,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,提出组织意见,形成书面材料。
6.“推优”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。
五、“推优”工作时间安排
1.“推优”时间:3月12日-3月16日。团支书在团支部“推优”大会结束后,电子版《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》《浙大城市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》(见附件1、2)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495377685@qq.com,压缩包文件名以班级命名;纸质版《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》(附件1)经班主任老师、驻楼辅导员老师、团支书填写意见并签字后,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,交到西辅楼107。
2.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3月16日17:00
3.学院审核:3月17日
4.公示时间:3月18日-3月21日
未尽事宜可联系吕然老师,联系电话:85067255。
附件二:浙大城市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.xlsx
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委员会
2024年3月12日